湖南教會 Hunan Church 

關於加強項目工程實施的管理規定

發表時間: 2025-07-15 20:42:06

作者: 湖南省基督教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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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強項目工程實施的管理規定

關於加強項目工程實施的管理規定

 

一、責任部門

      工程代建項目部

 

二、責任人

代建項目部實行代建項目經理負責製,主任主持全面工作,並對項目部內工作負全面責任,項目部內其他同誌按照崗位分工,分別承擔各自的工作任務。

 

三、權利行使依據

1.《合同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3.《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4.《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5.《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6.《招標文件》

7.《投標文件》

8.《合同文件》

 

四、核準範圍

      工程項目。

 

五、規定要求

    為加強項目建設項目質量、安全、進度管理,依據相關建設法律法規、市政工程施工驗收規範及強製性標準和質量控製的成功管理辦法,決定對項目管理作出以下規定,請各單位遵照執行:

第一條 施工人員規定

項目施工中要嚴格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和投標文件的承諾,落實人員到位情況,施工員、技術負責人及其他主要技術管理人員嚴格按要求配備到位。如施工單位存在特殊情況和具體困難,需要更換施工員、技術負責人等主要人員,必須由施工單位提出書面申請,並按相關規定報批後方可更換。

第二條 監理部規定

監理單位必須單獨設立監理部,嚴格將辦公、生活、飲食等與施工單位分開,嚴格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和投標文件的承諾,落實人員到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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