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会 Hunan Chu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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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5-07-15 20:33:05
作者: 湖南省基督教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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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结算审查制度
一、责任部门
工程代建项目部
二、责任人
代建项目部实行代建项目经理负责制,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并对项目部内工作负全面责任,项目部内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任务。
三、权利行使依据
1.省内代建相关管理规范
2. 工程代建合同
3.项目其他有关合同、协议
四、核准范围
工程相关预结算
五、规定要求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预结算审核的程序,及时、准确、科学地做好工程造价控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职责部门
工程的预结算审核工作由代建项目部负责。对施工单位报送的预结算成果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送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审计。
第三条 工程预算
1.所有招标项目应委托专业的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工程造价清单上限值的编制,委托任务时代建项目部就编制范围、编制方法、施工方案等向造价咨询单位详细交底,并组织现场工程师、造价咨询单位踏勘现场,为造价咨询单位提供技术支持。
2.造价咨询单位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预算成果文件、经审批的招标文件及清单编制时采用的施工方案等资料。
3.造价工程师应保证预算成果的准确性,送审金额与审计金额的偏差率需尽量控制在3%以内。
4.评审阶段,造价工程师应密切配合造价咨询单位做好对审、踏勘现场等工作。评审结果与送审金额相差在5%以上的项目,造价工程师应将详细情况通报代建项目部。

第四条 工程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应报送相关结算资料至代建项目部进行工程结算初审。结算资料必须真实齐全,由代建项目部逐样检查,签《工程结算资料签收清单》后方可登记接收。结算资料经代建项目部初审后交业主评审,评审通过后移交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