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會 Hunan Chu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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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2025-07-15 20:37:07
作者: 湖南省基督教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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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辦法
一、責任部門
工程代建項目部
二、責任人
代建項目部實行代建項目經理負責製,主任主持全面工作,並對項目部內工作負全面責任,項目部內其他同誌按照崗位分工,分別承擔各自的工作任務。
三、權利行使依據
1、省內代建相關管理規範
2、工程代建合同
3、項目其他有關合同、協議
四、核準範圍
工程相關合同及協議
五、規定要求
第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的管理,明確相關部門、人員的合同管理職責,規範合同管理的程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工程合同管理實際,特製訂本辦法。
第二條 合同分類
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勘察合同、設計合同、監理合同、谘詢合同、招標代理合同、工程施工合同、零星及特殊工程施工合同、材料采購合同、設備采購合同、工程檢測試驗合同和其他合同等。
第三條 部門分工
代建項目部負責對工程的合同進行全面管理。各類合同由代建項目部審核後上報代建公司審核,通過審核的合同交由堂會審定後簽認。簽訂和存檔管理、由堂會業主執行,和代建項目部與業主共同負責履約檢查工作。
第四條 合同組成
(一)合同的組成:合同一般應采用統一編製的標準文本,無標準合同文本的,選用行業通用文本。合同主體、範圍、內容、責任、爭議的解決、簽章等應清晰、準確、完整、合法。合同主要由以下各部分內容組成:
1.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招標工程)
3.評議記錄和非、免標審批表(非、免標工程);
4.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5.投標文件及其附件(招標工程);
6.合同專用條件;
7.合同通用條件;
8.招標文件及補遺書(招標工程);
9.標準規範及相關技術文件;
10.其它資料。
(二)合同編製
項目工程各類工程、服務合同的標準文本由代建項目部組織編製,並按程序審批通過。
(三)合同編號
合同編號業主負責統一編號。
第五條 合同簽訂
各類合同均須按合同簽訂程序單獨簽訂,以便於項目管理和財務竣工決算。合同正式簽訂前應由堂會業主及代建公司和相關單位進行會簽,會簽時應有以下資料:
1.中標通知書(如有)。
2.經評審的工程量清單(如有)。
3.抽簽記錄或評議記錄(如有)。
4.合同評審表。

第六條 合同的履約監督
(一)合同實施管理
1.負責動態監督、不定期抽查合同的全面履行情況;
2.掌握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對合同執行的影響情況,控製合同風險;
3.審核合同付款,嚴格按照合同付款,杜絕超付現象;
4.對合同履行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領導彙報;
5.建立合同費用動態管理台賬。
(二)合同現場管理
1.代表業主督促承包人嚴格執行合同約定,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合同約定範圍內的工作內容;
2.嚴格控製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對確需發生的設計變更、現場簽證;
3.對合同執行風險進行分析、預測,並通知業主,重要事項應及時報告;
4.收集歸檔與合同有關的文件;
5.當承包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由代建項目部向對方發出要求限時履行合同的書面通知,告知違約需要承擔的相關法律責任。書面通知需報業主備案,重要事項須事先報業主審核;
6.按月向業主通報合同進展情況,包括施工進度、付款情況、當月發生的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及所涉及的金額、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的情況等。
7.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現的不完善的合同條款提出修改建議,報相關領導。
第七條 合同的修正、補充、變更和解除
(一)在合同執行過程中,業主提出需要修正、補充、變更或解除時,提出建議,列明理由、內容,按合同簽訂程序辦理審批手續。
(二)當承包人提出修正、補充、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提議時,由代建項目部提出初步審核意見,按合同簽訂程序辦理審批手續。
(三)新增原合同內容以外的委托項目時,需有業主發出的書面通知。
(四)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合同可簽訂補充協議:
1.變更引起費用增加,超過原合同金額的20%或50萬元時;
2.因其他原因需合同雙方重新協商時。
第八條 合同糾紛的處理
(一)發生合同糾紛時應由代建項目部和業主共同成立合同糾紛處理小組,收集準備資料,按照合同約定的程序和辦法處理合同糾紛。
(二)糾紛經雙方處理完成後達成一緻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
(三)書面協議、調解書、仲裁書或判決書由前期工作按合同管理辦法處理。
第九條 合同實行歸檔備案製度
合同協議書份數視需要而定。
